潮头起舞,如何担当
就新闻发布工作与评估考核机制,看专家学者建言
5月23日公布的对109家单位地区2016年度新闻发布工作的评估考核结果,连日来引发公众和业内专家关注。
在舆论的潮头起舞,新闻发布工作还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?新闻发布“例行”起来难在哪儿?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评估考核如何更加科学有效?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。
评估考核要从“关起门”到“打开门”,指标体系应更接地气
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周庆安认为:“考核评估不仅是一种排名,更重要的是确定了新闻发布的标准,告诉各部门什么样的新闻发布是优秀的,发布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哪里。”
“目前很少有国家能进行这么大规模的新闻发布工作评估。一些国家往往会针对某些专场发布,或针对特定的部门、领导人的政治传播活动进行相应的评估。我国新闻发布工作的考核评估以评促建,能够推动制度化建设。”周庆安说。
这些天,评估考核结果引发网友热议。有网友指出,新闻发布工作的考核结果似乎与公众的预期不太一致。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院长、教授董关鹏说,公众对新闻发布的观感大多来自这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,可能会由发言人的表现而作出自己的评价,而工作评估需要建立综合立体、可持续的评价体系,例如需要考量在一个部门,新闻发布工作是否形成了制度、是否成为普遍共识特别是是否受到“一把手”的重视、是否形成可持续的实践。
周庆安说,公众通过媒体直观感受到的往往是某个部门的发布工作,制度化建设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完全是发布工作的考核,所以考核评估结果可能和公众个人化的感受有一些差距。
政府部门的评估考核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,先“关起门”考核,再“打开门”考核。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孟建说,前者的考评有很强的工作性、专业性。后者应在将来逐渐引入媒体和公众的意见。
“他评的指标体系将来可以更接地气一些,把范围扩大,更多地参考公众的意见建议。”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院长、教授程曼丽建议,把政府部门、专家学者与公众的评估评价结合起来,全面客观地反映新闻发布制度运行中的成绩与不足。程曼丽认为,新闻发布是要满足公众知情权,公众的检验才是终极检验。进行评估考核时,要防止被考核部门做表面文章。
完善评估考核制度,不合格不达标应有责任追究机制
被考核的77个中央部门和单位中,仅有29个部门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,14个部门完成了“4·2·1 n”新闻发布模式工作要求。还有一些部门发布活动数量过少、“一把手”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,有些依然没有建立定时定点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。
对此,专家指出,党的十八大后,“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”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”等要求在2013年10月被写入国办的意见中,意见也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频次做了规定。就本次考核结果来看,落实情况尚不乐观,仍有改进空间。
董关鹏认为,这次评估考核,可以倒逼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动真格。“新闻发布工作不是为了‘面子’和出名,不只是各部委、省区市的新闻部门一家的事,而是‘一把手’工程。”董关鹏说,在评估考核中,“一把手”是否参加全国两会、国新办和本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,以及对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视程度,都是重要指标。
“有的部门‘一把手’不重视,能不发言就不发言,得过且过,这种情形只能维持一时,不能长久。”程曼丽认为,随着评估考核制度的建立,尤其是对落地效果的重视,不合格、不达标的新闻发布机构或者人员,可能会面临责任追究。
没有永不犯错的新闻发言人,公众也应有容错心态
在本次评估中,网络发布、搜索指数等新媒体指标也被纳入考核。孟建说,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发布工作需要全方位、立体化、多层次地调动一切方法与媒体沟通、与公众沟通。“各种渠道形式各有优劣,要打好新闻发布‘组合拳’,新闻发布会是主平台、主渠道。”
董关鹏认为,新媒体环境下,政府新闻发布的形式更加多元,但不能说有了新媒体发布,例行新闻发布会就可以不开了。“面对面的新闻发布会既有直接的信息传播,又有你来我往的问答互动,永远都是不可或缺的。”
业内专家表示,完善新闻发布制度,关键在人,除了新闻发言人的能力素质,记者的提问质量、公众的“容错心态”同样重要。
近年来,个别记者在发布会上代表公众提出的问题由于缺乏专业性、针对性,遭到公众吐槽。“高质量的新闻发布会需要有高质量的‘政媒互动’,这对记者在发布会上的提问水平提出更高要求。”董关鹏说,“想要得到政府部门高质量的回应,记者提问首先得专业、有水平,能切中要害。”
国办去年印发《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》指出,“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,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,宽容失误。”
孟建说,新闻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,新闻发布工作也有一定的风险性,新闻发言人不可能永不犯错,说错了就及时更正,公众也需要用宽容和理性的心态看待失误,营造沟通的氛围和对话的环境。
(记者 许诺)